保监产险〔2008〕1442号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董新中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中煤财保〔2008〕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董新中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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