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0〕671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我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天保〔2010〕25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戴相钧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祝卫彬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