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蒋自龙获批担任紫金财险法律责任人

2012-02-161次浏览
小新客服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蒋自龙将担任紫金财险法律责任人。

保监产险〔2009〕484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紫保发〔2009〕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蒋自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