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9〕484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紫保发〔2009〕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蒋自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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