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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保人事任命获批

2012-02-163次浏览
小新客服
李强获批担任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法律负责人职务。

保监产险〔2011〕4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1〕7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李强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王志春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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