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0〕1500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浙商保险〔2010〕11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温福东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张茂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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