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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婧婧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申请获得保监会的批准

2012-08-0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6月5日,保监会通过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婧婧为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

保监寿险〔2012〕666号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包婧婧为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法人寿〔2012〕43号)收悉。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包婧婧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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