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信保诚健康保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责任
1、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白血病,保险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为女性,在其年满18周岁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肺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或宫颈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为男性,在其年满 18 周岁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肺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或前列腺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除外责任: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①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
②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③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
3、保险金的申请:申请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时,应该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条件:
①理赔申请书;
②被保险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③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证明文件(包括:完整的门诊及急诊病历、出院小结、病理组织检查报告及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
④投保人、受益人与其他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况复杂的,将在30天内做出核定,在核定后及时进行通知。
5、如何退保: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合同,投保人在申请时应该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①保险合同;
②解除合同申请书;
③投保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本主险合同的效力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24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