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基本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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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万元 | 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将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向恶性肿瘤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恶性肿瘤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对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恶性肿瘤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的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