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从加力稳住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优化提升消费平台载体三个方面推出14条举措,加大商务领域促消费力度,以确保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消费运行在合理区间。
《通知》指出,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直接体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尽管2021年以来,消费市场总体呈现稳步恢复态势,但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加上7月下旬以来国内多地疫情散发,给消费市场带来新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395亿元,同比增长2.5%,比2019年8月份增长3.0%。按消费类型划分,商品零售额为30939亿元,同比增长3.3%;餐饮收入为3456亿元,同比下降4.5%。
《通知》要求,在“金九银十”、岁末年初消费旺季,要利用有利时机,在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商务领域促消费重点工作。
在加力稳住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方面,《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破除制约汽车购买使用的障碍,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推动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落实;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健全回收网络,优化回收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餐饮服务提质升级,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
在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方面,《通知》提出,要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更多“小而美”网络品牌。同时,实施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快促进生活服务业上线上云。
在优化提升消费平台载体方面,《通知》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开展常态化促消费活动等。明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消费旺季,聚焦汽车、家电、家居、餐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乡区域联动的各类促消费活动,以节聚势,以节兴市,以节兴商,进一步提升市场人气,释放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