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性肿瘤二次赔付
若首次确诊为恶性肿瘤或其他重疾,可以获得100%基本保额的赔付;当再次确诊为恶性肿瘤,不论是转移、复发、持续还是新发,都可以再次赔120%基本保额。
但是,若首次确诊重疾非恶性肿瘤,要求间隔期180天,可享受癌症二次赔付;若首次确诊为恶性肿瘤,要求间隔期3年,可以享受癌症二次赔付。
2、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
这项保障中包含了两种心脑血管疾病:一个是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另一个是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二次赔付比列都为120%基本保额。
其对理赔间隔期的要求都是:若首次确诊非该疾病,180天后可以享受该疾病的二次赔付保障;若首次确诊是该疾病,间隔期要1年后,可享受该疾病的二次赔付。
3、甲状腺癌医疗险保障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为甲状腺癌可以获得5000元津贴保障,且甲状腺癌转移和复发等治疗费用最高报销30万,这就相当于附加了一份专门针对甲状腺癌的保险。
但是,这项保障中的规定显示,若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服务机构的指定医生处进行确诊治疗,可以100%报销医疗费用,但以社保身份投保但未经社保报销,按60%报销。如果不是的,可以报销50%医疗费用,但以社保身份投保但未经社保报销,保险金只给付30%。
具体的指定医院和指定一生,可以咨询相关客服或查看保险合同条款,然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确诊医治就可以了。
4、特定药品医疗险(保证续保3年)
它只要是针对肿瘤治疗药物的,包含了90种肿瘤特药和10种疾病药,报销高达200万。并且在确诊后的3年里,不管是转移、复发还是持续治疗用药,只要药品是在保障内,都可以获得0免赔报销。
5、投保人豁免
目前市面上的大多重疾险都会有此项附加险,当投保人被确诊为合同中约定的重疾/轻症/中症/特疾/疾病终末期,或者身故/全残,后续保费豁免,保障依旧有效。
6、身故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18岁之前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础保额,兼顾了寿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