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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的《实施方案》 标志着巨灾保险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2015-07-08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我国建立巨灾保险思路 答:您好!保监会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成立了专门的巨灾保险制度工作小组,根据中央改革办的安排,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确立了“三步走”方案,该制度将于2017-2020年全面实施。“三步走”方案包括2014年底前,完成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br />问:什么是巨灾保险?巨灾保险在中国是怎样的 答:您好! 巨灾保险 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提供保障的险种,通过巨灾保险可以分散巨灾带来的风险。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对巨灾都是免赔的,只有极少的保险保障巨灾...<br />

新一站保险网7月8日讯:

中国保监会与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灾保险制度即将开展实践探索。

《方案》指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实施原则。在保障方案方面,以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表示,在全国范畴推行主要针对财产的巨灾保险保障,而不是在局部开展,是有利于风险分散的。迈出第一步至关重要。

运行初期,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考虑到保险业发展水平,运行初期,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后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提高,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家庭拥有多处住房的,以住房地址为依据视为每户,可投保多户。

王和指出,目前100万元保险金额的设定,综合了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确保整个制度有一个合理的风险敞口,避免出现偿付能力风险。王和称,从全球主要国家地震巨灾保障的发展路径来看,扩大保障覆盖面都是第一步,然后再考虑提高补偿水平。

在保险条款费率上,《方案》指出,以一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适用于全国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示范条款为主,可单独作为主险或作为普通家财险的附加险,按照地区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城乡差别拟定差异化保险费率。

在理赔方面,由于产品设计为定值保险,理赔时以保险金额为准,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等制定的国家标准,结合各地已开展的农房保险实际做法进行定损,并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破坏等级为Ⅲ级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破坏等级为Ⅳ级及Ⅴ级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在运行机制上,《方案》明确,选择偿付能力充足、服务网点完善的保险公司作为地震巨灾保险经营主体,提供地震巨灾保险销售、承保及理赔等服务。保险公司通过销售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将保费集中,建立应对地震灾害的损失分层方案,分级负担地震风险。

我国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制度实行“整合承保能力、准备金逐年滚存、损失合理分层”的运行模式。《方案》对分层方案设定了总体限额,投保人以自留的方式承担小额度的第一层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自留保费所对应的第二层损失;再保险公司承担分入保费对应的第三层损失;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以专项准备金余额为限,承担第四层损失。当损失超过前四层分担额度的情况下,由财政提供支持或通过巨灾债券等紧急资金安排,承担第五层损失。在第五层财政支持和其他紧急资金安排无法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启动赔付比例回调机制,以前四层分担额度及已到位的财政支持和紧急资金总和为限,对地震巨灾保险合同实行比例赔付。

《方案》明确了两个制度运行保障,一个是45家财产保险公司2015年发起成立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一个是按照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其中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单独立账、逐年滚存,并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结合当前实际,拟分步骤、分阶段实施,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出台为分界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条例》出台前,面向城乡居民销售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承担保险责任,提供理赔服务。同时,研究建立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制度,允许保险公司提取专项准备金,实现跨年积累,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设立专户管理。总结评估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测算次年保费规模,进一步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产品、服务和运行等。这一阶段,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农房保险等扩大地震风险保障覆盖面,与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现有效衔接。同时,研究推出适用现有农房保险、地方巨灾保险试点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将以上业务逐步纳入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第二阶段:《条例》出台后,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运行模式和组织架构。测算历史运营数据,优化损失分层方案,提高保障能力,在《条例》的指引下,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模式。

《方案》还表示,鼓励地方财政对民众购买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并对地震巨灾保险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风险集中的地方政府出台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配套支持政策。

保监会、财政部日前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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