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的大部分国土位处内陆,与我国西南地区相似,而且土耳其属于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相当,因而土耳其政府所推行的巨灾保险共同体TCIP(Turkish Catastrophe Insurance Pool)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地震巨灾保险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更好的指导和参考。
一、从附加险到保险共同体的跨越
地震是土耳其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土耳其95%的人口、92%的国土以及98%的工业皆位于北安纳托利亚断层带上。为了减少地震损失,地震保险在土耳其由来已久。不过,最初的土耳其的地震保险并不是单一的险种,而是作为火险或家财险的附加保险在市场上销售。由于缺乏市场吸引力并且民众风险保障意识不足,土耳其地震保险的市场渗透率低,保险密度差强人意,尤其是居民和农村地区的平均投保率仅5%。为此,1978年在土耳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土耳其工程研究院Ⅰ(Earthquake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 和中东科技大学(Middle East Technical University)就开始研究论证可行的强制地震保险模式。在1992年Erzincan地震发生后,不少学者提出将强制地震保险模型进一步推广为由私人保险和公共基金共同作用的双层次地震保障机制。但由于市场热情不高而政府又缺乏执行力,巨灾保险共同体的设想并没有转化为具体的执行方案。
在1999年,土耳其先后经历了两次大地震(8月17日的Izmit地震以及11月12日的Marmara 地震)共造成1.8万人丧生、4.3万多人伤残,经济损失达200亿美元。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得土耳其政府最终决定设立土耳其巨灾保险共同体(TCIP),并在全国引入由TCIP提供的独立于火险之外的强制性地震保险。此外,TCIP还负责土耳其所有地震风险的管理和安排,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风险分摊和转移。在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后,TCIP自2000年9月27日起正式成立,承担起土耳其地震巨灾风险管理和保障的职能。
二、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结合模式
TCIP作为一个社会公益性部门,其管理委员会主要由财政部、住建部、商务部联合组建,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了保险行业协会及运营管理方代表以及地震地质方面的学术专家。该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各司其职,从政府、学术界、商界三方面共同协商有关地震保险在运营管理中的各项事宜。
为了尽可能地节省成本并提高效率,TCIP的运营主要依靠外部商业保险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TCIP管理委员会从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中选择合适的运营管理方,由国家财政部对其进行监管。同时,该机制还引入了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核。为了激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其中,并通过引入外部竞争来提高运营管理方的绩效,TCIP与运营方签订合约规定合作年限,一般5年进行一次重新招标。在2010年,荷兰保险公司Eureko取代Milli Re成为2010-2015年TCIP的运营方。
此外,TCIP还通过给付佣金吸引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加入,通过市场的力量推销地震保险并回笼保费。目前,几乎所有土耳其保险市场中的非寿险公司都加入了TCIP。同时,TCIP还聘请了专业的公关公司协助运营管理方进行地震保险的推广和营销。在TCIP成立初期,运营方全权负责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而随着保费的进一步增加,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透明,TCIP在2004年引入了资产管理方,由两家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协同管理。在损失给付方面,TCIP聘请了专业的保险理赔公司,在出险后及时进行核损定损并发布损失核定报告。这些独立的商业服务机构都在TCIP运营方的统一管理之下,相互合作有效节省了TCIP的营运成本,同时,激励机制的存在也保证了TCIP的高效运营。
三、城乡有别的针对性风险承保
在TCIP中,地震保险所承保标的仅限于市区范围内的居民住房,并且只有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或者是使用者才能进行投保。农村住房被排除在该保险机制之外,其原因有三:第一,农村居民收入相对较少,无力支付保费;第二,农村住房抗震性较差,无法精确厘定保费;第三,农村地区的保险营销渠道较窄,市场推广成本高,因而土耳其农村地区的地震风险主要仍是由政府财政进行支持,或者有少部分商业保险公司自愿进行承保。
为避免承保风险的重复性,作为独立的地震保险,TCIP规定其承保风险仅限于地震及由地震引发的火灾、爆炸及泥石流等灾害所造成的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并且该损失不包括地震所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因为此类损失风险可以通过投保家财险或者火险来获得保障。地震保险的推出在风险承保上必须有明确的范围界定,从而与家财险和火险等险种区别而互补。
四、双轨营销策略保市场占有率
在2000年9月TCIP推出强制地震保险后,受到1999年地震影响以及土耳其政府取消了其义务救灾的相关法令,地震保险经历了繁荣的发展阶段。2001年土耳其地震保险的总保单数量已超过两百万,并在2001年11月达到最高峰,统计估算土耳其约20%的人口投保了地震保险。但在此之后,TCIP地震保险的发展遭遇瓶颈,缺乏新的增长动力,并且由于续保率低,总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持续的经济危机导致居民实际收入下降,保险产品的购买力下降;第二,在2002年3月的Afyon地震中,土耳其政府积极参与到救灾行动中,使得不少民众预期政府将提供隐形担保,因而纷纷退保。
为了扭转地震保险的衰退局面,TCIP运用各种渠道方法来扩大地震保险市场,并且采用了双轨营销模式来确保强制性地震保险的稳定增长。首先,从内部自身建设而言,TCIP推出了快速赔付渠道。即一旦地震发生,被保险人通过电话、邮件、SMS短信等方式通知出险,TCIP会通过快速的核损定损程序,在最短时间内给予保险赔付。为此,TCIP建立了强大的IT网络,倚靠网络平台及时连结各方信息,从而保证了快速赔付渠道的顺利实施。
其次,从外部市场营销而言,TCIP将重点放在居民尤其是学校学生上,通过电视广告、纪录片、广播以及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地震保险的推广。此外,TCIP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参与各种论坛和讲座,与当地官员媒体居民以及保险公司充分交流,积极拓展TCIP在地区中的影响力。在内外双轨的共同努力下,土耳其强制地震保险的发展自2004年走出低谷,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至2009年土耳其地震保险的平均投保率已达到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