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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不等同于交强险

2015-09-25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汽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答:交强险只赔偿死亡残疾11万,医疗1万,财产损失2000元 而三责险你购买的保额是多少,那么只要在理赔范围,死亡也可以赔偿这个保额,医疗也可以用这个保额,财产损失也可以用这个保额,也就是这个保额他们通用<br />问: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在一家公司上好吗? 答:这样的话不大方便。 比如出险了报案,你就得向两家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定损的时候可能两家保险公司来给你定,麻烦啊!<br />

在生活中,人们惯称车上人员责任险为“车上人员险”,称交通事故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为“第三者责任险”,以区别:前者适用于“机动车本车人员”,而后者适用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实际上,“车上人员责任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均系“第三者责任险”,二者并非并列关系,“第三者责任险”并不等同于“交强险”

  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既包括“机动车车上人员险”,又包括机动车“车下人员险”,或者说,包括“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适用于后者。而且,投保人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投“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外“交强险”,还可以另行向保险人投保非强制性的、商业性的“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 法律并不强制投保人投保“机动车本车人员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均为商业保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责任险。《中华人民共与国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险”,是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须向除自己之外的车上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是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须向除自己之外的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保险。故,“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责任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中,“车上人员”相对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系第三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车下人员”,相对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系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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