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到淮阴区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年检,工作人员说,必须交车辆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不交此费,其它手续都不給办。我又问了其他收费员,得到的回答是,此费非交不可。但我听说,交纳保险费是自愿的。那么如果本人不愿交此保险费,也应该办理摩托车年检。不知他们不給办,到底对不对?
淮阴区水利局一职工
调查附记:
接到该读者的来电,记者采访了市车辆管理所教导员魏骥。他说,1997年7月3日,江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10条规定,机动车个体户主或承包人必须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第三者责任险,省公安厅针对此规定也有解释。我市一直参照该文件执行。目前,我市有4家保险公司,在任何一家交纳都可以。如果本人不愿交纳,摩托车是不允许年检的。
记者又咨询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有关人员,他在解释机动车交纳保险费时说,保险费分为自愿险和强制险,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强制险。省政府1999年5月21日153号文件要求机动车辆应当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只负责代收保险费,由车管所委托4家保险公司轮流上门设点收费。
记者查阅了有关规定,认为车管所办理摩托车年检时要求办车辆保险费的做法沒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