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康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定点医院管理,强化措施,创新举措,把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让定点医院、医保服务医师感受到压力并担负起责任,变被动接受监管为主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三个方面措施,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一是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职责、考核管理等,规范医保医师服务行为。
二是改变定点医院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原来单一的定额结算转变为按病种定额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病种分担付费、总额预付等综合付费方式。
三是加大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全程监管。从参保患者入院、住院期间、出院、住院费用结算等环节进行监管,有效控制不合理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