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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将有所提高

2012-05-2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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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西宁市将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的医保待遇,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80元。不同的人群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从7月1日起,西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财政补助标准、住院补助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西宁市共有36万名参保居民将在此次提标中受益。

据了解,今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80元,增加的80元财政补助全部用于提高筹资标准。即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居民的筹资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80元;19岁至54岁女性、19岁至59岁男性居民以及55岁以上女性、60岁以上男性居民的筹资标准由240元提高至320元。同时,大幅度提高住院补助水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5%提高到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5%提高到75%,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5%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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