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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韶两地签署《东莞韶关社会保险管理合作协议书》社保合作正式启动

2015-08-0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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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保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莞签署了《东莞韶关社会保险管理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莞韶两地社保合作正式启动。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助认证,加快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工作,双方签订按月结算协议。
昨日下午,东莞市社保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莞签署了《东莞韶关社会保险管理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莞韶两地社保合作正式启动。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任群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据悉,此次莞韶社保合作,共涉及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助认证、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工作、建立社会保险额业务异地协查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共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制度等五大方面。

其中,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助认证,是方便对居住地本地、养老金由省内其他统筹区社保局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提供协助认证服务;加快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工作,是启用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系统,通过平台接收和发送转移相关信息,实现省内转移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换,双方签订按月结算协议。

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表示,这是贯彻落实东莞、韶关两地市政府签订的《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总体方案》的又一有力举措。通过加强莞韶两地在社保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提升社保的总体服务水平,通过改进服务质量,惠及韶关在莞务工的逾10万人群,两地享受到社保报销更便利,双方互认对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共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制度,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为便捷的社保服务。

建立社会保险额业务异地协查制度,是加强莞韶两地社保业务异地协查工作,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防止社保基金流失;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是两地提供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是双方在全省互联互通结算平台开展异地就医多向联调工作,逐步实现莞韶两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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