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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加强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

2015-07-2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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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资格审验工作,将延长至8月份结束。对逾期仍未按要求通过本次年审的定点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青岛市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单位)年度资格审验工作,将延长至8月份结束。为加强落实医保定点单位的管理工作,对逾期仍未按要求通过本次年审的定点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依据《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青劳社[2009]156号)、《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青劳社[2009]155号),按照今年的工作安排,市人社局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发完成了一套网上办事平台,并在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为定点单位提供了客户端的信息录入窗口,使各定点单位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年审基本信息的填报。

       年审工作人员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定点单位基本信息的审查核对,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平台窗口反馈给定点单位。对于填报信息不符合年审规定要求的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在平台窗口出具审核不合格的结果,同时附加详细的整改要求说明,填报信息合格的定点单位则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到年审办公室一次性完成年审工作,大大提高了年审工作效率和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由于本次年审工作和定点单位POS机升级工作同时进行,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各定点单位往返路途的繁琐,人社局设立了由局医保处、社保局稽核处和社保卡管理处等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年审办公室,为参加年审的定点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定点单位按照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只要一次就可完成定点资格审验和POS机升级。

      有效合理的管理医保定点单位,政府从市民利益出发,方便群众,减少各定点单位往返路途的繁琐,获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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