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月提高168元,达到1282元。
二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城镇低保标准人均每月提高30元,达到24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人均每年提高240元,达到1040元。
三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封顶由3万元提升至5万元。
四是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参合农牧民152587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参合率达到95.6%,同时实行门诊统筹报销,简化报销程序。
五是提高就业率。稳定和扩大就业,征集就业岗位8000个,安置城镇人员2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00万元。
六是提高集中供热保障水平。新建供热主区并改造旧有锅炉、管道等设施,有效提高集中供热质量,解决好宝昌镇集中供热问题。
七是提高镇内河道综合治理水平。投资1654万元,启动镇内东河槽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长5公里,完成河道清淤、拓宽以及护坡、护岸等工程。
八是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住房15平方米以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发放租赁补贴375万元;完成好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年底提供廉租房800套;投资40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329户。
九是扩大远程教育覆盖率。新建远程教育基站2处,党员干部家庭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十是扩大安全饮水工程覆盖面。实施13处安全饮水工程,解决1.07万人、1.73万头只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