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召集方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日前发布新闻稿及三方部长声明,宣布包括中美欧在内的90个世贸组织成员实质性结束部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及中国、美国、欧盟、英国、新加坡等12个成员部长发表书面致辞。三方部长声明指出,参加方已就电子签名和认证、在线消费者保护、无纸贸易、电子交易框架、电子合同等13个议题形成基本共识,将推动电子支付、电信服务、使用密码的信息通信技术(ICT)产品、发展等议题尽快形成共识,并力争就电子传输免征关税作出高水平承诺,增加协定的商业意义。未来,参加方还将继续讨论数据流动、计算设施本地化、源代码以及水平性议题,尽快全面结束谈判。
在国际贸易中,数字贸易是21世纪全球贸易增长的新引擎,占比越来越多。世界贸易组织数据显示,2005年至2022年间,全球数字化服务出口每年增长8.1%,远高于货物出口5.6%的增长。2022年,这些服务的出口价值达到3.82万亿美元,占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的12%,高于十年前的8%。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姚为群指出:“我们已经步入到数字经济时代,将现在碎片化的数字贸易规则整合形成各方共识的多边规则具有极大意义,既照顾了发达国家利益,也能够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019年1月,中国、美国、欧盟等76个世贸组织成员发布联合声明,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为谈判联合召集方。截至目前,谈判参加方已扩展至90个成员,占全球贸易规模90%以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中国WTO研究院研究员周念利认为,虽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部分规则也能够适用数字贸易发展中遇到的一些规制问题,但此前WTO并没有针对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制定或出台专门规则。此次实质性结束部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意味着WTO框架下有了数字贸易规则,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好事。
姚为群表示,尽管目前已达成的成果主要是针对相对较易的议题,但关键议题仍未解决。例如电子传输免关税永久化问题、跨境数据流动问题、源代码保护问题、数据本地化问题等,这些问题争议较大,更难达成共识。周念利指出,电子传输关税的纠结点在于永久免关税还是暂时免关税。WTO在电子商务谈判启动之前,就电子传输暂时免关税已达成共识,即每召开一次WTO部长级会议,就把电子传输暂时免关税的约定延续两年。但此次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体主张电子传输永久免关税,成员之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矛盾。
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中国希望尽快达成高标准、平衡、包容的数字贸易规则,推动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周念利认为,中国在WTO电子商务谈判中一直表现积极,是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重要贡献者。姚为群强调,中国在不断推动高标准的数字贸易规则落地,并在各个方面对标DEPA,加快推进加入CPTPP和DEPA等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