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设立27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2-02-093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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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旨在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据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旨在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自2015年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来,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经过多次扩张,目前已达132个。根据国务院批复,这27个城市和地区将借鉴前五批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全力稳固外贸外资基础,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外贸新业态不断涌现,如何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成为关注焦点。批复强调,相关省(自治区)政府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批复要求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同时,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效,努力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支持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作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范围将产生明显带动效应。专家指出,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容,鼓励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结合渠道优势,有助于拓展多元市场空间,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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