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撞了人,也可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记者从人保武汉分公司获悉,为配合《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矛盾,该公司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据武汉交管部门统计,2010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1000余起,死亡60余人,受伤1200余人,而电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都只能由驾驶人自己承担。
据介绍,人保财险此次推出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电动车车主和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次提供的保险保障额度为全年累计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每份保险60元,每辆车最多可以购买两份。
给电动车上保险金可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引起各种纠纷和矛盾,转移行车风险。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出担心。早在2006年,湖南就曾推出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在三年时间内没有签下一宗电动车车险保单。“当时的费率有两种:30元保1年,最高赔付3万元;50元保1年,最高赔付5万元。说起来就几十块钱的事,但就是没人愿意购买,所以这一险种后来就此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