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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动自行车险遇冷

2012-05-312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最早试点电动自行车牌照管理的武汉,在试水电动自行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过程中,缘何遭遇来自市场的强大阻力?一起来看本文的细细分析。

消失的办理点

“电动自行车能买保险吗?”在中部最大的省会城市武汉街头,面对这样的疑问,相信不少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人都不知道答案,甚至不少人都没听说过电动自行车保险这回事。

事实上, 电动自行车险已经面世。该产品由人保财险推出,属第三者责任保险,产品针对电动车车主和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投保人若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据了解,本次人保提供的产品保险额度为全年累计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每份保险60元,每辆电动自行车最多可以购买两份。保险期限为一年,可续保。

2011年6月17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批,并于即日起施行。按照规定,武汉市70多万辆电动车将在当年9月30日前上牌;自《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超标电动车将无法上牌、上路。而最令车主关心的“限速”问题,确定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早在今年3月18日,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就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实际,设定“超标”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作为最早实施这一管理办法的省会城市,武汉的电动自行车保险市场也率先试水。

在武汉, 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中绝大多是“超标车”。所谓“超标车”,就是车速高于每小时15公里,车重高于50公斤。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上路安全,武汉交警决定率先实行上牌管理。

上牌的方法很简单,就是高于国家标准的上“黄牌”,黄牌的期限是三年。低于国家标准的上“白牌”,“白牌”是没有期限的。

据了解,2010年以来,武汉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1000余起,死亡60余人,受伤1200余人。在此之前,这些事故损失只能由驾驶人自己承担。正是基于武汉电动自行车的现状,人保财险才推出电动自行车的第三方责任险。

据了解,该产品在武汉市几大电动车销售市场均可购买。但日前《保险中介》杂志记者在走访武汉市部分电动车市场时发现,情况并非如此。

在汉口的青年路电动车市场、金桥大道电动车大世界等地,《保险中介》杂志记者都没有看到相关业务的办理。青年路某电动车销售商告诉本刊记者:“在今年6月20日到9月30日,这里有办理点,随着集中办理上牌日期的结束,这个办理点也就撤销了。”

本刊记者随后咨询人保财险客服部门,却被告知:她们也不清楚哪些地方有办理点,只是模糊的说“能上牌照的地方就能办理此类业务”。本刊记者随后在洪山交警大队、武昌交警大队等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办理点,却没发现相关的业务存在。

采访中, 有知情者向《保险中介》杂志记者透露:事实上,从国庆节后,电动自行车险的办理点,就基本上从武汉市场消失了。

缘何受挫

电动车主不愿买保险,是否因为电动车足够安全?

就在本刊截稿之际, 武汉市交管部门公布了一组数据:在今年1至9月该市所有的交通事故中,有六成因电动车交通违法造成。其中,涉及伤人和死亡以上交通事故中,有两成因电动车而致。1至9月,武汉市电动车伤人及死亡事故680次,造成760人受伤,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7786元。惨痛的数字面前,人人都能看到电动车保险的必要性。

据了解,人保财险此次为电动自行车实行的是第三方责任险。所谓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弥补第三者的损失,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电动自行车而言,第三方责任险专指:由于电动自行车拥有者在上路行驶时发生的事故,这里的事故特指是由于拥有者主动撞击所产生的事故。应该说,该险是适合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需求的。但这样的产品诉求,对于绝大多数电动车车主来讲,尚存在一定接受难度。

采访中,多数电动车车主认为,自己的骑车水平很高,且武汉市大多数主干道都有自行车行驶专道,能行驶自行车就能走电动自行车。他们对保险的需求是财产保险,即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的理赔,因为电动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实在是太高了。而另一个现实是,电动自行车被盗后一般都不容易找回,给车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00元左右。

另外,该产品在保险公司受欢迎程度也不高。一位多年从事保险业务的资深人士给《保险中介》杂志记者算了一笔帐:武汉现有70万辆电动自行车,每辆车交60元钱的保单,这样整个保险资金为4200万。实际上,整个武汉目前仅有不到2%的电动自行车买了保险,也就是说,只有不到4000辆,现已保费为240000元。如果按照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000元、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来算,那里就会严重亏损,仅有的这点钱是远远不够赔的。

既然是亏损, 热情当然不高,既然赔不起,为什么还要推出该险种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层无奈表示:“这都为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整治电动车才勉强推出的,我们也是没有办法。”

现实中,交警加强管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是大势所趋,武汉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也会越来越多。那在目前胶着的市场表现面前,交管部门是否会联合保险公司推行类似汽车“交强险”的做法呢?

“推行‘交强险’的做法,固然可以提高整个电动自行车的整个保费市场,但是保单风险也随着提高。”湖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认为,电动自行车险成为了一块“鸡肋”,看上去很美,操作起来却难逃亏损。若推行类似“交强险”的做法面,还临着一个问题:武汉市现在对超标的电动车已经停止了上牌照,如果想搞“交强险”的做法,最好的时间应该在集中上牌照的时候。在上牌照时强制要求每一辆车都买保险,不过武汉交警部门只想到要上牌照,就没有深层次的考虑到车辆保险的问题,或者说考虑到了,由于没有现行的法律条款所以计划就搁浅。

他还认为,错过了集中上牌的黄金时期,再想推销强制上保险的办法是不现实的。目前而言,上了牌照的电动车自然就不想再花这笔保险费,因为车子都有了牌照,而且黄牌的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说三年内有牌照的电动车基本上是不会实行强制上保险了。除非改变现有的三年期限,“现在看来,改变目前‘黄牌’和‘白牌’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强制推行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办法,武汉电动自行车保险的出路又在何方?是否有一种直接操作又简单方便的模式?电动自行车保险就真没戏了吗?

难题悬而未决,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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