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哪些少儿特疾?
1、严重脑损伤
2、严重Ⅲ度烧伤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5、严重脊髓灰质炎
6、骨髓纤维化
7、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8、斯蒂尔病(全身型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
9、重症手足口病
10、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11、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12、白血病
二、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1、等待期: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本附加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附加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①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
②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认可的医院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少儿特定疾病;
③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轻症疾病、少儿特定疾病。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2、身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身故,赔付累计已交保险费。
3、重大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险金额。
4、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少儿特定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5、轻症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轻症疾病,给付30%的基本保险金额。
6、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公司将豁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确诊日后余下各期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