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如何规避风险呢?购买商业保险也就成了我们构建个人理财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很多朋友也都为自己和家人投保了许多商业保险,其中许多朋友其实并不知道每一款保险都拥有什么样的保障,以至于花了很多钱却没有买到适合自己保险;由于不了解保障内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不能即使报案及搜集理赔资料,给理赔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不能理赔,虽然花了钱却的不到保险给我们的呵护。那么如何正确的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呢?在此仅对保险合同中几条重要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解读。
保险责任是指在此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给予保险金的赔偿或给付。这里以比较常见的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为例介绍一下。
某公司的一款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如下:
☆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9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住院,对于每次住院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费及其它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材料费、诊察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救护车费等),我们将按各项医疗费用的80%给付,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本合同所附“每次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表”。
对于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里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各项保险金的限额内仅对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每次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表
费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