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车主愿意多花些钱给车辆投“全险”,认为日后发生事故,就能顺理成章从保险公司得到足额赔偿。然而,事情结果不一定如此。
如一位车主外出,发动汽车时,看见前机盖松了,下车查看才发现轿车被人撬坏,后备厢的锁芯脱落在外,无法打开。由于事前上了全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损等),车主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未料,查勘人员到场核实后,告知车锁被撬不属于理赔范围。车主无奈,只得自掏腰包更换整套防盗系统。
又如,另一位车主的本田车后备厢遭撬盗,庆幸的是里面没有贵重物品,但车锁完全损坏,用钥匙无法开启。向保险公司索赔,答复也是车锁被撬不在理赔范围内。车主无奈,只好通过汽车改装店将车内报警线路与后备厢连接,这样只能从车内才可将之开启。
其实,保险公司此举依据的是机动车盗抢险条款,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盗抢险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引发的车辆损失。与之相对应,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均属于盗抢险的除外责任,即不负责赔偿部分。由于以上案例不属于全车遭盗抢,所以不能赔偿。而客户投保的车损险则是按车主自身责任事故原则来理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只对车主在行车过程中遭遇事故造成的车身损伤给予赔偿,车锁受损并非行车过程中引发的车体受损,也不能予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