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武汉刚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数太多,以致于公积金贷款的批款和放款有所延迟,这对于急切买房的刚需来说无疑是不愿看到的。那么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形式呢?又需要什么手续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形式
目前购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所购住房抵押,二是担保公司担保方式。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对于广大缴存职工具有以下好处:
1、 办理贷款周期缩短。采用所购住房抵押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由于需要落实贷款人的抵押权,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才能放款,因而时间要求相对严格的借款人,尤其是 对二手房交易中因特殊情况急需资金早日到位的出卖人而言,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其抵押手续后置办理,期间风险由担保公司承担,故其受理周期大为缩短, 可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银行提前放款。
2、简化贷款手续。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广大市民可延伸享受已纳入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的各项担保服务,只需在柜台提交材料、签署合同,其他相关手续均由担保公司代办,为缴存职工减少了办理房屋保险、公证、抵押等中间环节。
3、提高个人信用水平。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对于因个人征信存在不良等问题的职工,可以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在个人贷款信用等级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个人信用水平。
4、担保费用标准。目前担保费为: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0.6‰。
5、贷款追诉权豁免。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因意外事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继承人、受遗赠人均无生活来源,可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担保公司查证属实的,由担保公司向贷款人清偿借款人的剩余借款本息,并不向借款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追偿。
6、短期延迟还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因生活来源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生活特别贫困,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经担保公司查证属实的,可重新制定还款计划。
7、免除逾期罚息。借款人因无法抗拒原因,暂时无力还款,可要求担保公司先行代为偿还或协助其对剩余债务的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经担保公司查证属实的,酌情减免或缓收已代偿的逾期罚息。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武汉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
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