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讯:3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之前对社会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新政拟于7日起施行,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据了解,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济南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一人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测算占比系数也随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能力由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提高到60%。
新政实施后,可贷款额度计算有两个公式,市民可代入看看自己能贷多少钱。
其中,公式一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公式二: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加权平均数)×12×贷款年限×60%×本人缴存时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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