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讯:昨日,记者从我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上获悉,4月1日起,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按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有的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据介绍,此次提高贷款额度既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又是基于现实需要。去年度,我市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在办理这些贷款业务过程中,不断有职工反映现有贷款额度偏低,满足不了他们的实际需求。
首先,这部分购房人所购房屋主要集中在省内的武汉市及外省经济较发达地区,房屋销售单价和总价明显高于荆州,导致购房人实际贷款需求额提高;其次,去年,我市干部职工落实普调工资政策,家庭总收入有所提高,购房能力和还款能力的提高也直接表现为提高贷款额度的现实需求;第三,为提高楼盘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部分开发企业推出了带精装修的房屋户型,而且销售形势较好,这类房屋销售价格较一般毛坯房价格高,购买人的贷款需求也随之提高,他们急需现有贷款最高限额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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