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1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新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80%;所购住房为旧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7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6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但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