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可贷额度的测算。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缴存年限、缴存额、购房总价、贷款年限、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征信信息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
(一)职工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其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如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可按夫妻双方的合计数额计算。可贷额度按上述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的70%;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的80%。
(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50%,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四)职工家庭未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五)职工家庭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贷款还清且已转让本套房产,其家庭再无其他房产,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根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首套房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六)职工家庭申请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家庭有无住房,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七)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房屋和土地使用证实际有效期。
(八)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与债务的,同时纳入月偿还贷款本息额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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