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定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二)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成都公积金额度调整最新消息】
此次单笔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也进行了调整,职工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由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调整为30倍。“调整后,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 职工,可以贷款的额度都相应提高了。比如账户内有1.5万元,原来最高只能贷到30万元,现在可以贷到45万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 绍。为了保障缴存额不高的中低收入职工也能有效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条件等规定的情况下,个人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职工,贷款额度不 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