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的参照购房价格、月还款能力、贷款年限、信用报告等因素,综合计算。单笔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取最小值,取整至千元:
(一)贷款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公布的最高额度;
(二)贷款额度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总价款的70%,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应付总价的80%;同时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以银行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做为质押物的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
(三)借款人月还款额度以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家庭人均生活费不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当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标准确定。
(四)各管理部的贷款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市公积金中心在不超过市管委会公布的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内授权确定。
贷款期限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贷款期限不超过市管委会公布的最长期限;
(二)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三)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五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