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新农合大额医疗保险”,平山县两河乡两河村村民刘艮方有说不完的话。他家6口人,主要以农为业,年收入8000元左右,去年他因摔伤产生医疗费用18.99万元,家里缺少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乡里的合作医疗给他补偿了2万元,民政救助了1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赔付了10万元。
平山是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第二批试点县,2007年,平山县政府与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全县36.4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按照保险条款,报销起付线为6万元,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80%给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70%给付;参保农民家庭中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报销比例可提高5%。医疗总费用在6万元-30万元(含)的,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0万元;医疗总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参合农民在一个保险期限内一次或多次报销的累计。可报销药品比新农合多出了近一倍,达1400多种。
据了解,截至2007年年底,全县大额医疗保险已赔付35人,赔付金额77.36万元。2008年初石家庄市在17个县(市)推广平山经验,目前,已累计参保人数1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