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疆保监局撰写的《新疆商业保险参与低保人群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探索》,一是运用模式对比。一方面,将新疆大病保险发展模式与“番禹模式”、“湛江模式”等内地省份大病医疗保险经营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不同模式的异同点,启发辖内保险公司深入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思路。另一方面,比较辖内开办大病医疗保险较为成功的“伊犁模式”和“和田模式”异同点,为因地制宜开办大病医疗保险提供理论支持。二是实施科学预测。运用边际效用理论和供求理论,科学预测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扩面对平衡辖内医疗保险供给和需求,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显著作用。同时,运用博弈理论,证明政府财政补贴或政策倾斜对大病医疗保险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三是提出针对性建议。站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高度,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作用为目标,提出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业务基础,增强发展动力等8项建议和意见。
对于低保人群来说,由于其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为自己选购合适的商业保险做补充,仅依靠社保能力有限。故而新疆保监局运用商业保险参加医疗体系建设的思路可圈可点。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还能够更好的为低保家庭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