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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大病 报销最高提至八成

2013-07-17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大病小病疾病也随之而来。 有项数据表明,重疾正逐年增加,而重疾患者亦日益趋向于年轻化。保障人们的健康,医疗保险成为大多是数人的需求。能够在生病时,得到一份补偿,减少生活的负担。

从“二次报销”,到大病医保。在解决居民看病贵的问题上,合肥计划今年迈进一大步。5月24日上午,合肥市召开第八次政府常务会,公布了合肥市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初步方案。合肥市城区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将被列入大病医保名单。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今后要逐年提高

高额的医疗费用,有望交给大病医保来“买单”。安徽省敲定合肥、蚌埠、六安、芜湖、铜陵等五市作为2013年大病医保试点市,而合肥市的大病医保政策初步方案已经出炉,并在此次会议上获得原则性通过。根据方案,合肥市城镇医保参保人员,都将享有大病医保待遇。

对于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合肥市初步拟定的标准是2万元。

“社会经济在发展,对于大病医保的起付线、筹资标准,今后每年还要根据情况有所提标。”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说。

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居民医保基金结余

患大病能在医保之外享受额外的报销,这对患者来说是莫大的“福利”,更欣慰的是,个人无须再另外掏钱。据介绍,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居民医保基金结余,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30元/人。

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按个人负担分段补偿,补偿比例为30%到80%不等。不过,大病保险的生效时间是从2012年的10月1日到2013年的9月30日开始,还是从今年10月1日后才开始正式生效?记者了解到,目前方案只是初稿,细节还要进一步协商。

花钱越多报销越多,保障重病人员

2011年合肥市建立了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报销制度。参保居民在年度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1229.5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高低,享受30%-63%不同比例的二次报销政策。据介绍2011年度享受二次报销待遇的共有3681人,金额1500万元。

如果按照大病医保的初步方案,起付线定在2万元,相对于二次报销的11229.5元提高了,分段的报销比例也有所改变,对于自掏部分在20万以下的居民实惠并不明显。而对于患有重病,花钱数额巨大的患者来说,参保标准提高是最大福利。二次报销达到20万元以上最高报销63%,而大病保险在20万以上再设4个档次,报销比例均在60%以上,最高达到80%。

参保居民报销或更加方便

二次报销由合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承办,报销费用每年度自动结算,居民到徽商银行科技支行领卡,或直接拿徽商银行银联卡取钱。报销后,不少居民对于这笔“意外之财”并不知晓,有关部门只得一个个通知。

大病保险会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初步定为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公司年度利润率不得高于保费的15%(含运行成本)。而参保人员自行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可自己选择单次住院报销或年度结算报销的方式,其中,单次住院报销申请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在30日内完成。这也就意味着,参保居民报销更加自由。而且商业保险机构在其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这样网点更多,报销起来更加方便快捷。

人们生活的富裕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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