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大病救助有多少钱?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大病救助?
可以申请国家大病救助的人群包括以下几类: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休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国家大病救助怎样申请?
申请国家大病救助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居委或者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携带以下证明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若为社会孤老、城乡低保户的,应提供由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3.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发票)原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可到所在地居委会咨询或提出申请,如符合条件,在审查审核后,经当地县级或以上民政局审批,可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