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未来一年内,各级财政将继续增加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同时适度降低居民个人缴费增幅。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将分别比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确保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一政策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超过个人缴费新增的财政补助力度,同时也适度降低了居民个人缴费增幅。
为加强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通知》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以更好地覆盖高额医疗费用。此外,报销比例也将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为增强群众的参保获得感,《通知》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实施;二是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精准度;三是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
此外,《通知》还强调推动制度政策规范统一,要求各省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三年行动方案“回头看”,积极稳妥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并逐步统一集中征缴期。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提升待遇水平的客观需要。
为鼓励居民持续参保缴费,《通知》还规定了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措施,其中连续参保激励可使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而零报销激励则是在当年基金零报销的情况下,次年可享受相应激励。这些措施将于2025年开始执行,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更高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不低于1000元,远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