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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协】陕西大病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2015-06-23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陕西新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和慢性病救助需要达... 答: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br />问:申请了医疗救助还可以报销大病保险嘛? 答:可以<br />问:出院时的费用结算单上的“大病保险”是不是一种大病... 答:是保险,应该是可以理赔的。保险也是一种救助哈。祝福你们!<br />
今年以来,陕西省已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提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2016年开始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二是《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其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三是《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的具体政策。     其中,最受关注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更是明确了大病保险参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方式。对于需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负部分,按不同群体给予50%、70%或全额救助。对于需住院治疗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不同群体给予30%、50%、70%或全额救助。而对于全费用定额医疗的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上述救助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定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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