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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烟台居民医保调整最新政策

2016-05-2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烟台社保局2016年退休职工涨工资待遇如何 <p></p>答:上调养老金是全国统一政策。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11年上调。进入2016年,国家人社部还没有公布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相关政策。只能耐心等待。<br />问:2016年烟台市居民医保中门诊慢性病报销列表中,有... <p></p>答:没有<br />问:烟台市区内社保比例一样吗 <p></p>答:亲说的不是很清楚,我想亲可能想知道的是:社保缴费全国比例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各地区缴费最低基数不同,这是因为各地区的平均工资不同,就是说如果相同金额的工资基数在那里缴社保,扣除比例都是一样的。望采纳,谢谢!<br />

5月25日讯:眼下,对于很多没有工作单位、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来说,最担心的就是看病就医。烟台实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47万元。

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3月,家住芝罘区的王阿姨患上心脏疾病,住院2个月零8天,共花医药费89万多元。由于王阿姨在去年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按二档缴费缴纳了300元的医保费用,住院结束后,王阿姨在居民医疗保险为她支付了最高封顶线17万元后,大病保险又为她支付了26.4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共计为其支付了43.4万元。

缴纳300元,报销43.4万元,如此大的报销力度让不少城乡居民为之点赞。那么,究竟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呢?根据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具体包括: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烟台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由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人需缴纳多少钱?

2016年度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按一档标准缴费;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成年居民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二档缴费标准缴费;其他居民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其他居民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每个家庭户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年居民都须按同一缴费档次缴费。非本市户籍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总和缴费,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2017年度缴费标准将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可变更。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退费。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应积极创造条件对居民参保给予资金扶持或补助,尽可能动员居民按二档标准缴费,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2016年度的政府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420元。那么,哪些群体可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呢?根据规定,一类是“特殊群体”:指孤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重度残疾人以及县市区政府(管委)确定的其他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管委)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另一类是未成年居民(含各类在校学生);以上两类人群均按一档标准缴费(大学生按100元),但享受二档标准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特殊群体”需先办理参保缴费,再凭有效证件、缴费凭证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给予资助。

住院费用能报销多少?

那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种类有哪些呢?据了解,主要有住院医疗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大病保险补偿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门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

根据规定,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甲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二档缴费的不设报销限额,一档缴费的按病种设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的门诊支付待遇,按缴费档次和病种,分别设不同的年报销限额。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在基本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

普通门诊医疗保险能报多少?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多发病、常见病门诊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6年烟台市居民大病保险仍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山东省分公司承保。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居民不需另行缴费。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2016年度,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居民一年最高可报销的额度为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大病保险年支付限额标准之和。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一档缴费的为14万元,二档缴费的为17万元。2016年度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30万元。“这意味着,居民在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47万元。”市社保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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