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两险报销比例达83%
【关键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2014年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83%左右。
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受益人数达7.7万人,共发生医疗费用22.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1.2亿元,大病保险补偿2.8亿元,享受大病保险参保患者比例达62%,重大疾病参保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保费筹措及赔付条件设置坚持“两低一高”:筹资标准低,市(州)筹资标准在15-30元之间;赔付门槛低,按照或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作为起付线;报销比例高,实行分段赔付、上不封顶,赔付比例最高达96%,医疗费用越大报销金额越多。
【百姓连线】
今年刚满10岁的李天南(化名)是乐山井研县人。去年,李天南被诊断出非霍奇金淋巴瘤III期,其父母从网上查悉,“这是一种并不常见的病,治愈要花大价钱”。
2014年李天南共入院3次,住院总费用达38万元。“若完全自己承担,我们这样一个打工家庭肯定承受不了。”李天南的父亲介绍,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当年得到当地统筹基金政策内赔付的12万元、大病保险赔付的13万元,加上民政救助的8000元,个人只支付了现金11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总住院费用金额的36%,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占住院总费用金额的31%,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占住院总费用的31%。
“目前,孩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大病保险赔付,极大地缓解了我家医疗费用负担,我对基本医疗保险暨大病保险及时赔付非常满意。”李天南的父亲说。
总之,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很好的保障了人们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增加了人们的生活保障,减轻了人们的生活压力。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保障生活质量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