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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启动 年内需全面实施

2015-10-2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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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人社部对于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做出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确保年内完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2015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达到合规医疗费用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25日在人社部召开的视频会上说,各级人社部门要确保年内完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
他说,2012年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90%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近80%开始为参保者报销。
游钧说,大病保险对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实施条件已具备。
他说,据全国情况测算,2015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约需30元。2015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达到合规医疗费用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游钧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分类指导、部门协作,确保年内完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一是所有地区启动实施,二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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