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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力推行大病保险,监管同步就位

2015-10-1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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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一直致力于推进大病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参与大病医保的人群已经有1095万人之多。大病医保基金主要是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而保监局也对大病医保工作进行检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区内各盟市积极推进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人均筹资标准的5%筹集大病保险基金,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从已经完成大病保险项目招标采购的盟市看,目前采用的开办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独家承保、分片承保、多家共保。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群已经覆盖全区14个盟市(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计划单列市)94个旗县的1095万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筹集保费资金36740.9万元,商业保险公司累计赔付支出41067.2万元,大病保险累计受益人群达到63133人,累计赔付人次75240人次。粗略计算,2013年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大病保险项目整体净赔付率为160.05%。

医保部门、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实现资源共享。开办大病保险项目的盟市地区为加强医疗管控,都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合署办公机制。商业保险公司派驻服务人员与医保部门合署办公,双方共享基本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信息与就诊信息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之间的流转。联合开展住院巡诊、保险结算、医疗审核、服务评价工作,实施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的监控。

内蒙古保监局先后派专家参加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大病保险项目评标工作,对评标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和部分不合理评标规则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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