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遂宁市船山区医保大厅内,前来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理赔的市民络绎不绝。“我叫蒋光环,我来给我70岁的老伴办理大病医疗理赔,她患有冠心病,今年10月开始至今花去3万多元,合规医疗费用2万多,基本医疗报销了1.1万多元,今日来这办理大病医疗理赔,又报了4300多元,自己实际花了8000多元,占合规医疗费用约45%。”昨日上午,大病医疗理赔在遂宁市船山区医保大厅内正式实行,70岁的蒋光环成为首例理赔对象,“老伴患冠心病多年,去年就花了7万多,现在实行大病保险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蒋光环告诉记者。
大病保险,全称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是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镇居民保险、新农合保险)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担负的合规的、起赔额(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开展大病保险,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据遂宁市人社局副局长胥晓兵透露,目前全省已有7个城市作为试点开始实行大病保险,遂宁是非试点城市,此为当地政府积极主动实施。
据遂宁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首个承保期间的责任以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计算依据,“今日我们正式对全市符合大病保险的人员进行理赔,上午前来理赔的市民有19人,理赔金额达到20万元,目前我们统计到全市符合大病理赔者有1000多人,之后我们还会对其一一进行通知。”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补充,从2014年1月1月起,凡新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者均能享受医疗费报销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