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在第二批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平安养老广西分公司、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分别中标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北海市和防城港4个大病保险分标项目。
据了解,自2012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第一批开展试点的柳州、钦州已由人保财险、太平洋寿险两家公司承保了630多万城乡居民,并为3.9万名大病患者支付赔款2亿多元。
第二批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为新增扩大试点的前述5市提供大病保险服务,涉及参保参合的城乡居民约1377万人,预计保费2.76亿元。至此,2014年广西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区7个地市、50个县区、覆盖人次超过2000万,分别占统筹地市数、应覆盖人数的50%。
两市大病患者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为68%左右,个别超过了80%,比没有大病保险机制前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大于10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人数超过30人,最高补偿金额达46.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