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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允许募集次级债 险企融资渠道扩宽

2013-05-1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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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修改后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正式落地,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融资门槛。 各大险企今年通过自身来发次级债融资规模将受限,重开保险集团发债通道后,借道集团发债融资给子公司或成为一个不错的路径。

昨日,保监会修改后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最大的变化是允许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级债适用本办法,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融资门槛进一步拓宽。

对于近年来饱受资本压力的保险公司而言,保监会这一举动说明其态度发生了变化。有分析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面对有限的融资渠道,很多保险公司都选择 发行次级债来缓解资本金的压力。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规模连年攀升,去年更是创历史新高达94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3.6%。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办法》的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预计未来两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低于150%的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募集次级债;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未偿付次级债本息额不得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目前各大上市险企发债占净资产比例已逼近监管红线。上述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受到监管限制,各大险企今年通过自身来发次级债融资规模将受限,重开保险集团发债通道后,借道集团发债融资给子公司或成为一个不错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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