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临时牌照的车子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去4S店对车子定了损,等车子修好后却拒赔了,理由是车祸时车子的临牌已经过期,属于无牌上路,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那么,临牌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的制定应当公平合理。保险合同中关于“无证不赔”的内容,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规范而制定,强调了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未强调因果关系。只有在免责原因与危险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保险人才能免责。
临时牌照过期的投保车辆上路,承担的是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责任,而不能否认其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事故的发生与临时牌照有无过期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临时车牌过期并没有导致保险车辆出险率的增加,也没有使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增加,更没有加重保险人的承保风险,而保险人依据免责条款拒赔有违公平原则。
因此,临牌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是需要按正常程序赔偿车主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