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适用于
* 政府外派从事经济,技术,文教,卫生等援助项目
* 国有企业单位从事经济,贸易活动
* 参加各类国际会议及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互访
* 根据协议,合作外派留学,进修,访问学者及任教
*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因本企业事务出访
* 承包国外工程和外派劳务
* 民间组织出访
* 新闻机构出访
* 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
* 参加体育比赛
* 民航机组,国际列车和国际邮件押运
* 政府或国有企业常驻国外机构等
因私护照适用于
出国定居,出境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就业和旅游等。由于出访形式和内容越来越广泛,有时因公,因私界限未必泾渭分明。此外,中国为方便公民前往开放国家或地区旅游,还签发了一种特殊因私护照,常称“旅游护照”。该护照只有一年有效期,只能出入境一次,并且只能随旅行团一同出境。
因公护照申请手续
因公护照和签证是涉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很强,涉及中外诸多法律,规章与制度以及外交关系。这里仅将一般流程陈述如下:
一、申报
收到外方邀请信后,起草出国申请报告,简述出访目的,注明组团单位,出访日期,费用来源等,提交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上级归口部门(省厅局级)
二、审批
主管单位审议通过后,下达有编号的任务批件。经香港转机或停留前往第三国,须一并填写报批申请“出境证明”,否则持途经香港的机票,边防不准放行。
三、审查
本项由申请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各级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印章,再报由上级机关批准后出具“审查批件”。
四、发照
提交上述出国人员任务批件、出国人员审查批件、邀请函电和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护照登记卡和照片,向各地外事办公室申请护照。因公出国由发照部门办理或代领外国签证,无需个人前往。如去免签国家,须备出境证明。
因私护照申请手续
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放宽出国探亲访友限制,放宽自费出国留学限制,简化护照换发和延期手续,简化出境登记卡手续,取消经济担保证明,出境理由简化为“短期出境”和“长期出境”两种。
护照申请表中有简历一项,简历需从小学至申请出境之日;在出境事由一项中须写明外国邀请人或单位的有关资料,结识与交往经历,照片,邀请信,身份证,户口本等。翻译材料必须由公安部门指定的翻译公司来做。办理护照均需本人送件和取件。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通知是否发照。发照时附有出境登记卡,有A卡和B卡之分,B卡系公安部门认定出境事由尚不完全充分,须在外国使馆取得入境签证,再回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更换A卡方能出境。而A卡获得签证,无须换卡即可出境。如果第一次出境时,目的地变更,也需要重新填表申请更换出境卡。因私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到了15年后,可更换新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