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签证 加拿大工作签证怎么办理
目前审批短期劳务签证的程序复杂,难度很大。而很多方面的问题是人为造成的。在历史上,为了保护本国劳力就业及杜绝以假劳务为手段实现移民之目的,政府人为地给劳工雇主,也就是加方邀请人制造了许多障碍。一般来说,要求雇主在决定雇佣某外国劳工之前要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刊登广告,表明所招收人员的条件及工资标准。而后要将报名者中符合基本条件的人一一进行面试。只有当雇主向政府证实在全加拿大境内找不到合适人选,而只有这个外国劳工才合适时,申请才有被批准的可能。
在前一个时期(1997及1998年),加国曾以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为试点,推出过试验性的简化手续。一般要求有雇主的工作邀请,规范的劳务合同,雇佣公司的背景材料等即可获得批准。由此简化了上述繁杂的手续并缩短了审批时间。加政府建议今后把目前试验性的劳工审批手续加以稳固和推广。这样,今后每年就将会有更多的短期劳务进入加拿大工作。当然,此项目推广的范围和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确定和落实。
另外,对短期劳务人员的家属的签证也同样会简化。并且,当劳务人员的配偶抵达加国以后,可以不受特定雇主的限制而随意选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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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签证八大误区
误区一:换本新护照就可抹去过去的记录。有人出国留学签证被拒之后,以为换本新护照就没了拒签记录,其实不然,所申办的新护照上会说明这本护照是根据第一本转发的。当签证官看到这一类护照,或查明过去的记录,会认为这是一种隐瞒过去真实经历的不诚实行为,通常不会发给签证。
误区二:“活护照”肯定好用。人们普遍认为,在申请英、美等国家的留学签证之前,如果有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第三国的成功出入境记录,就把自己的护照做“活”了,“活护照”对日后再申请日、韩等国的签证肯定会有帮助。可是,英、美这样的国家是不会以他国的签证作参考的。
误区三:已经留学在外,却想在国外办第三国的中途转学签证。如果没有充分的、真实的理由,在他国申请第三国签证的做法会令人费解,基本都不会成功,因为按照西方国家的主要签证法规,通常应回到本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留学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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