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月1日开始,中国第一部《护照法》正式实施。按照《护照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出国留学的时间缩短、手续简化和程序更加透明,给出国留学者提供了最直接便利。
办证时间缩短
以前,护照签发时限为一个月。《护照法》的实施将这一时间缩短一半,像武汉这样的城市,办理时限为15天。出国前的事项多而繁杂,如果各项手续的办理时间都相应缩短,对顺利出国肯定会有帮助。
相关手续简化
以前,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两次,每一次不超过5年。《护照法》规定,护照不能再延期,但不同年龄有效期不同,如16岁以下有效期为5年,16岁以上有效期为10年。
一般来说,高中毕业生出国读大学,一般要先读一年语言,再读三到四年本科,如果读研究生还要一两年,学生在国外居留的时间很容易就超过5年。按以前的规定,中途必须回国重新办理护照延期,不太方便。《护照法》实施后,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不发护照说明理由
以前,如果不予颁发护照,有关部门不会解释原因。现在,如果护照申请没有得到批准,申请人将收到书面通知,说明拒绝理由。申请人可以在下次申请时,注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